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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耀炜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2000 吨工业用管道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0-06-04 点击数:1270

     2020525日,安徽耀炜塑胶有限公司在广德市组织召开了《安徽耀炜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工业用管道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邀请3位专家组成技术评审组,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安徽耀炜塑胶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桃园路1(东经:119.468392;北纬:30.882584)。本项目东侧隔桃园路为安徽柯尼电子有限公司,南侧为安徽奥帝亚电梯有限公司、东南侧隔南一路为安徽一万纺织厂、西侧为安徽氟斯特密封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安徽森邦铜业有限公司。项目周围主要为工业企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

建设规模:年产12000吨工业用管道

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研发楼、宿舍楼、仓库。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安徽耀炜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工业用管道项目2017410日获得了广德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备案[2017]44号)。

安徽耀炜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工业用管道项目”于20185月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59广德县环境保护局安徽耀炜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工业用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批(广环审[2018]82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约为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占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的1.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针对年产12000吨工业用管道项目及相关设施进行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实地勘察可知,本项目工艺基本无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6750t/a,主要污染因子为pHCODBOD5SSNH3-N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满足接管标准后纳管至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项目废气包括破碎粉尘、投料粉尘、挤出废气、射出废气。

1破碎粉尘

项目不合格品、边角料进行回收破碎作为原料使用此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粉尘,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与挤出废气共经一根15m1#排气筒排放

2投料粉尘

项目在管材类生产工艺中混料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与挤出废气共经一根15m1#排气筒排放

3挤出废气

项目挤出工序会产生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一根15m的1#排气筒排放

4射出废气

项目射出工序会产生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一根15m2#排气筒排放

5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各生产工序未经收集的各类废气,其主要的污染因子颗粒物、VOCs。公司加强生产管理降低此类废气的影响。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射出机、烘干机、自动负压式上料系统、组装机、车床、天车、抽管机、混料机、空压机、循环水泵、废气处理设施风机。设备均位于厂房内部,通过优选设备、厂房隔声、优化布局、基础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1)一般固废:包括机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暂存于2#车间外西北侧的一般固废仓库,收集后进行破碎作为原料重新利用。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上门清运。

2)危险废物:包括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暂存于2#车间和3#车间之间、厂区西侧的危废仓库,建筑面积约5m2统一由资质单位处置

安徽耀炜塑胶有限公司已与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委托处置合同

四、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监测结论

(1) 建设项目2020512~14日对生活污水总排口进行检测,生活污水中pH值为7.247.42CODBOD5SSNH3-N浓度范围分别36mg/L48mg/L11.5mg/L14.3mg/L28mg/L35mg/L7.58mg/L9.14mg/L,各项指标均达到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1有组织废气

破碎粉尘和投料粉尘共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115m1#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对颗粒物的两日平均处理效率为97.9%,颗粒物的排放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

3#车间挤出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15m1#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两日平均处理效率为92.4%,通过处理后,非甲烷总烃的排放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

③2#车间射出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15m1#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两日平均处理效率为90.8%,通过处理后,非甲烷总烃的排放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

2.2无组织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未检出,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411mg/m3。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浓度排放限值。

3噪声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共布设4个点位监测点位,各测点昼间噪声测值范围为55.457.8dBA),夜间噪声测值范围为45.1~47.9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监测结论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经破碎作为原料使用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已与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合同,目前暂未转运。

五、验收工作组结论

安徽耀炜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工业用管道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该工程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了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要求,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安徽耀炜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工业用管道项目通过阶段性环保验收

 

 

、意见反馈

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安徽耀炜塑胶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6091265

公示时间:2020年6月04日-2020年6月24日

通讯地址:广德经济开发区桃园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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